为鼓励研究生认真完成每一项学业要求,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暂行)》和《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精神,制定 2020-2021 学年学院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定范围
本次参评学年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包括:2018 级、2019 级、2020 级全日制非定向学历博士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双证博士生;2016 级、2017 级本科直博生;2018 级、2019 级、2020 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内非在职的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学历博士生、专业学位双证博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生;延长资助年限的 2017 级学历博士生、2015 级本科直博生;在培养期内的人才工程预备队员。
尚未通过直博生资格考试的本科直博生参评硕士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已通过直博生资格考试的本科直博生参评博士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
二、评定条件
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3. 诚实守信,为人正派,遵守公德;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
1. 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3. 违反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被书面通报批评的。
三、发放标准
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的学年学业奖学金基本标准为:博士研究生 7500 元,硕士研究生 6000 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规定额度的 70% 发放:
1. 本学年学习成绩有 F 者;
2. 未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培养任务者;
3. 违反学生生活园区宿舍管理规定,接到违纪整改反馈档案者。
四、评定程序
1.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各培养单位的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王 新
成员:沈安怡 彭 鑫 吴 杰 钱振兴 章忠志 吕智慧 金 城 熊 贇 卢 暾 高巾捷 许聪颖 王孝聪
2. 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采用学院直接网上提名并评审的方式进行,无需研究生进行单独申请,由学院根据上文所列条件,公布获奖名单。
3. 学年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全体师生对名单有任何问题具体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对本细则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靳煜老师联系,联系方式:jinyu@fudan.edu.cn。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