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
资格考试是在博士生完成学位核心课程学习后、正式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前,学院组织实施的学科综合性水平考试,是考核博士生是否具有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根据《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分流退出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2025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适用此修订版。
1、考试对象
普通招考博士生、进阶到研究生学段的本博融通学生、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位核心课程的本科直接攻博生或硕博连读生方可参加资格考试。
2、考试时间
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4-5月。
本科直接攻博生在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位核心课程的情况下在入学后的第4学期参加首次资格考试;普通招考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在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位核心课程的情况下在入学后的第2学期参加首次资格考试;进阶到研究生学段的本博融通学生,原则上在研究生入学后第2学期参加首次资格考试。
3、资格考试内容和方式
资格考试的内容涵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及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应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学科前沿及相关学科知识,同时涵盖开展论文研究工作所需的综述能力、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答辩)两部分,分数各占60%和40%。
笔试科目包括计算机编程基础、智能化算法与系统、网络空间安全理论与技术,笔试时长一般为3小时。其中,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数据科学、智能化软件工程与系统、计算机理论与前沿交叉、人机交互与协同计算、智能网络与系统学科方向,以及大数据研究院、人工智能创新与产业研究院、上海人工智能实验室依托招生的博士生,笔试考察计算机编程基础、智能化算法与系统两个科目,分数各占笔试成绩50%;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和网络空间安全基础与前沿交叉、密码学、智能系统安全、互联网技术与智能监管、金融科技与安全、多媒体智能安全学科方向博士生,笔试考察计算机编程基础、网络空间安全理论与技术两个科目,分数各占笔试成绩50%。
口试采取答辩形式,主要汇报学业情况和研究进展等。答辩专家组由不少于5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组成。答辩原则上要求研究生现场参加。因在境外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学生因工程实践需要或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返校的研究生,须由学生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考核小组、院系审核同意的,可采取线上答辩汇报等方式进行考核,并全程录像备查。
资格考试在学院内按学科方向统一组织、实施,答辩由专人负责记录。
4、考试组织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资格考试,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博士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2) 组织博士生资格考试笔试命题,确定参考答案,并严格落实考试保密工作;
(3) 确定答辩记录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4) 审定资格考试结果;
(5) 对本单位资格考试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意见;
(6) 处理本单位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
5、考试结果评定和分流
资格考试结果评定等级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其中获“通过”的博士生数不高于同一批次参加考试学生总数的90%。对首次参加资格考试不通过的博士生,导师要与学生共同制定专门的学业提高方案,该博士生可在一年内申请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其考试结果评定为“不通过”。考试结果评定为“不通过”的博士生予以退学,其中本科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和学校审批同意后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资格考试考核后增加待解决问题的反馈和持续跟踪机制形成确认闭环。
因故不能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缓考申请,获得导师、学院同意后参加下一批次考试,如无特殊情况最多只能申请1次缓考。未经学院批准不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考试结果按“不通过”评定。
考核结果复核复查
博士研究生如对资格考试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查申请,学院应给出书面答复意见。博士研究生如对学院复查结果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复核申请,研究生院应给出书面答复意见。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计算与智能创新学院负责解释。与学校的学位工作相关规定不一致者,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学院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