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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含软件学 院、国家保密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1.09.15

为做好我院2022 年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工作机制

1.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的德智体美劳发展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上海医学院分管领导以及教务处、医学教务处、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的遴选推荐工作。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重点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全面发展得分中的科研成果优秀、学科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纪检专员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遴选原则制定并发布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结合学院推免生推荐名额及学生报名等情况,严格开展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名单:王新、姜育刚、吴杰、彭鑫、张玥杰(纪检委员)、吴俊、沈安怡、付雁、王李霞。

3. 推免生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推免生工作涉及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具体要求参见《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4. 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除专项类别计划、定向补偿计划等有特别规定者外,均享有依据国家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5. 推免生推荐遴选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

1. 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四年制普通本科生已获得不少于120学分,四年制港澳台侨学生已获得不少于100学分,与国外大学2+2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在复旦大学已获得不少于80学分。

3. 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4. 学生的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 分之一。

5. 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选拔。


三、推免生遴选原则

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并发布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细则,从优遴选推免生。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学生应完成前3年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大类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上述两个模块总学分的60%。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 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如下表所示:


 GPA 区间


 换算公式

 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

 (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遴选总成绩计分

 (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3.7 - 4

 =100-(4-GPA)/0.3*11

 89.00 - 100.00

 62.30 - 70.00

 3.3 - 3.69

 =89-(3.7-GPA)/0.4*5

 84.00 - 88.88

 58.80 - 62.21

 3 - 3.29

 =84-(3.3-GPA)/0.3*3

 81.00 - 83.90

 56.70 - 58.73

 2.7 - 2.99

 =81-(3-GPA)/0.3*4

 77.00 - 80.87

 53.90 - 56.61

 2.3 - 2.69

 =77-(2.7-GPA)/0.4*3

 74.00 - 76.93

 51.80 - 53.85

 2 - 2.29

 =74-(2.3-GPA)/0.3*4

 70.00 - 73.87

 49.00 - 51.71

3.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申请人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优秀、竞赛贡献突出、全面发展潜力等因素,按最高30分纳入遴选总成绩。

(1)参军入伍服兵役表现良好。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2)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3)完成国际组织实习任务。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gj.ncss.cn/gjzzjs.html发布的信息为准)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评估,经院系推荐,学校核定,可获最多3分。

(4)拥有优秀的科研成果。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核心期刊(人文社科类专业)或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经校内答辩后可获最多5分。上述期刊需经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认定,文章是否属于学术论文、是否与学业相关需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鉴定。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发表多篇论文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5)参加相关竞赛(活动)表现优异: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不多于5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得第三等级以上奖项,经校内答辩后,唯一队员可获最多5分,主力队员每人可获最多3分。上述竞赛需经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认定,原则上不突破《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9月附录调整范围。竞赛获奖等级需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鉴定。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4. 综合发展潜力。该项已涵盖在上述综合发展指标中,学院不再另做考量。

5. 各院系应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按院系或专业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院系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首先查看申请人所修读的专业必修课程的平均绩点高低情况,如专业必修课程成绩相同,则根据大类基础课程的平均绩点高低情况排定推荐次序。院系不得以报考本校、本院系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6. 如报名学生人数较多且学生总体确属优秀,学院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外提出候补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应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依次排序);学院候补推荐人数应不超过学校下达名额的10%;学院提出候补推荐名单的,其正式推荐的学生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推荐报名条件。

7. 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四、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含国家保密学院)46人。

软件学院26人。


五、遴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 9月15日前,学院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以及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各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等信息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

2. 9月15日前,符合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同时,9月16日上午10点之前还需要提交如下材料: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打印的中文原件成绩单1份(含入学至今已修课程成绩);申请人本科阶段圆满完成国际组织实习任务、科研成果、参加竞赛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材料学生本人务必准确提供,一并提交班级辅导员,由班级辅导员统一提交至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邯郸校区计算中心B102室。

3. 9月19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报名学生所有加分项目情况。

4. 9月22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向教务处报送本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经本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5. 9月23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2022年推免生推荐名单。

6. 9月25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2022年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六、推免生报名程序和时间提醒

推免生9月26日起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缴费。9月28日,该系统开通推免生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功能;10月20日,系统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功能。我校各招生院系9月2日起进行接收,预计最晚 10月12日结束;报考本校的推免生要按照“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和招生院系要求,尽早进行相应操作。


七、其他相关要求

1. 留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院参照上述推荐报名条件和程序要求进行遴选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外国留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要求实施后续录取工作。

2. 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3. 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4. 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八、推免生遴选推荐政策咨询电话

 我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和接收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教务处(推荐政策):55664936、65642235

 研究生院(接收环节):65643991、65642673

 监察处:65642601

 以上各项最终解释权属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