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人员分科研助理(学校经费、自筹经费)、非科研助理(学校经费、自筹经费)四种,需招聘租赁人员的项目组按照 《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项目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填写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租赁人员招聘申请审批表》以及相关的学校表格,向学院提出招聘申请;
-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核招聘申请;
- 将申请表提交人事处,人事处将招聘启事挂网;
- 项目组自行进行招聘,待招聘到合适人选后,填写 《复旦大学租赁制用工审核表》及 《增员通知》,提交学院;
- 学院将材料提交人事处,待人事处批复后,应聘人至汇聚创智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 非科研助理在办理入职手续后,携带劳动合同复印件至学院人事秘书处,提供相关个人信息,领取办理工号申请表,办理工号;科研助理携带劳动合同复印件至学院人事秘书处,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并携带劳动合同原件至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工号。
- 参考文件:《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项目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