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2024.04.17

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10日,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可视为放弃报考。

博士考生还需提供两封由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推荐信由推荐人本人手写签名后直接发送邮件cs_jiaoxue@fudan.edu.cn,推荐人应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报考导师。

二、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组织专人,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

在复试、录取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取得的各项成绩无效。

新生入学后,我院对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初试

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命题科目的全国统考。博士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选拔,考生不参加全国统考。

四、申请材料审核

我院组织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审核考生提交的成绩单、毕业论文、学术成果、各类证书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做出评估。每名专家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本环节工作拟于520日前完成,将审核结果通知到考生。

要求考生的本科专业是计算机、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五、复试

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ao.fudan.edu.cn/)查看初试成绩和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

学校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环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招生院系工作人员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个人承诺》,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开始时,考生应按要求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试形式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我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等,英语听说能力也将在复试中考查。考试科目为“专业能力综合”,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英语口语20分。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现场独立给考生打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有需要,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复试在6月上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六、考生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硕士生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25%+材料审核成绩×25%+复试成绩×50%

博士生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0%+复试成绩×60%

七、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养条件、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

复试环节各科目中有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咨询联系方式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电子邮箱:cs_jiaoxue@fudan.edu.cn,联系电话:021-31242169


本实施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