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考试是在博士生完成学位核心课程学习后、正式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前,学院组织实施的学科综合性水平考试,是考核博士生是否具有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1、考试对象
普通招考博士生、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位核心课程的本科直接攻博生或硕博连读生方可参加资格考试。
2、考试时间
本科直接攻博生在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位核心课程的情况下在入学后的第4学期参加首次资格考试;硕博连读生的资格考试与转博考试合并实施;普通招考博士生的资格考试与入学考试合并实施。
3、资格考试内容和方式
资格考试的内容涵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及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应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学科前沿及相关学科知识,同时涵盖开展论文研究工作所需的综述能力、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答辩两部分,分数各占60%和40%。笔试科目包括计算机编程基础、智能化算法与系统、网络空间安全理论与技术。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笔试考察计算机编程基础、智能化算法与系统两个科目,分数各占笔试成绩50%;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笔试考察计算机编程基础、网络空间安全理论与技术两个科目,分数各占笔试成绩50%。
资格考试在学院内按一级学科统一组织、实施,由专人负责记录。
4、考试组织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资格考试,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博士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2) 组织博士生资格考试笔试命题,确定参考答案,并严格落实考试保密工作;
(3) 确定答辩记录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4) 审定资格考试结果;
(5) 对本单位资格考试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意见;
(6) 处理本单位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
5、考试结果评定和分流
资格考试结果评定等级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其中获“通过”的博士生数不高于同一批次参加考试学生总数的90%。对首次参加资格考试不通过的博士生,导师要与学生共同制定专门的学业提高方案,该博士生可在一年内申请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其考试结果评定为“不通过”。考试结果评定为“不通过”的博士生予以退学,其中本科直接攻博生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和学校审批同意后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
因故不能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缓考申请,获得导师、学院同意后参加下一批次考试,如无特殊情况最多只能申请1次缓考。未经学院批准不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考试结果按“不通过”评定。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与学校的学位工作相关规定不一致者,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学院将另行通知。
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2022年5月
附件:
20221210 附件1 - 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实施安排表(计算机).xlsx
20221210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博士生资格考试科目附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