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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2016.04.14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相关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定本方案。

一、中期考核的时间、目的和要求

硕士生必须在第四学期末之前,通过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主要目的和内容,是对硕士生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所完成的学业,从德智体各方面进行全面的总结、检查和考核。

博士生至迟必须在第三学期末之前、五年制直博生至迟必须在第五学期末之前,通过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主要目的和内容,是对博士生入学以来完成的学业,从德智体各方面进行全面的总结、检查和考核,确定是否具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二、中期考核的形式和步骤

中期考核的形式和步骤包括:

1.研究生自我总结。每位在学的博士生和硕士生须分别认真填写《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手册》和《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手册》中的中期考核的个人总结部分。

2.学院对应修的课程及其他学业环节进行检查。

3.辅导员就思想政治表现及日常操行情况进行评价。

4.导师就研究生的全面表现发表意见并侧重对近二年来该同学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作鉴定。

5.学院组织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各学科方向组织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学生本人进行汇报,并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进展情况。

三、成绩评定规则

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研究进展情况。

学院和学科方向对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全面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综合评价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位研究生做出考核分流的处置意见,并报送研究生院。

中期考核成绩评定分为 A 等(优秀)、B 等(合格,继续攻读学位)、C 等(警告,限期改正)、D 等(不合格,取消学籍,作退学处理)四个等级。其中,获 A 等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研究生总数的 30%。为激励研究生专心学业、树立良好学风,发挥中期考核的奖优、甄别作用,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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