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 2019 年度招收博士生工作,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相关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和纪检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分管纪委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各学科有关专家组成。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小组,招生纪检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纪委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院党委委员、学院综合办公室成员等组成。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性监督。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工作小组以及参与初审、考核各环节的师生员工,存在亲属回避或工作回避情况的,应主动向纪检工作小组申报并进行回避。
二、初审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考生在初试时参加复旦大学 2019 年博士生英语统一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校公布的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年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统考的英语成绩,达到学校英语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复试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发布复试通知。
为避免高分低能和有利于优胜劣汰,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录取比原则上不高于 300%。
三、复试考核工作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各专业招生计划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招考计划名额不完全等于实际录取人数,学院将秉承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选拔研究型优秀人才。
(二)成立复试小组
学院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学科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各学科方向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含)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应认真贯彻 “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原则,严格把好复试的质量关,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的内容,负责复试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对考生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报考资格审查
按照《复旦大学 2019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复旦大学部分院系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考生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复试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的学生证。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 (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证明;至少 5 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加盖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公章);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的证书和成果。
4.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须提供《报考 2019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不能列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5.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考生,同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2000 字);
(3)两封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4)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6)学习和研究经历;
(7)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历届生,800 字);
(10)硕士期间工作介绍、主要结果和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生,800 字);
(11)已有科研成果、文章复印件和单行本、专利等;
(12)各类获奖目录、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内容简述(500 字);
(13)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考生水平的证明文件。
6.报考工程博士生的考生,同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拟攻读工程博士相关领域的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3000 字,含本人已开展研究的重点工程技术项目);
(3)推荐信原件,包括:1 封单位推荐信(需单位盖章),2 封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应届硕士毕业生无需提供单位推荐信;
(4)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须授课单位盖章);
(6)外语水平相关证明(如:CET4 或 CET6、TOEFL、IELTS 成绩)复印件;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论文摘要);
(9)其他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材料。
提交的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包括所报考专业的综合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及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同时重视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和科研能力。复试内容包括:
① 笔试。包括 2 门专业课考试科目:《计算机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闭卷考试。两门课满分各为 100 分、考试时间各 3 小时。
② 口试。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综合知识、外语。
口试进行全程录音。考生应准备 10 分钟的 ppt(应包括科研计划)。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闭卷考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评分标准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考生的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口试成绩,笔试成绩和口试成绩各占 50%。笔试成绩包括:初试英语统一考试成绩、《计算机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口试成绩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综合知识占 80%、外语占 20%。
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的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口试成绩,2 门笔试科目成绩各占 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综合知识口试成绩占 50%、外语成绩占 10%。
四、拟录取
由各学科方向综合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和分配给导师的招生名额、总成绩排序情况,择优确定考核通过名单及候补名单,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主管院长签字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为准。
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