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设立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宗旨,认真组织好 2017-2018 学年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和《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现制定评定办法如下:
一、 评定对象与条件
2017—2018 学年在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含软件学院和国家保密学院)学习的本科学生,凡符合《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的,均可参加本次奖学金评定。
二、 评定标准与计分
奖学金评定旨在奖励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同学,从而达到奖励先进,鼓励进步的目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奖学金评定的依据参照《复旦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意见》,主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 评定原则
1、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自下而上,由学生自愿提出奖学金申请。
3、奖学金评定以综合得分为依据,按综合得分高低依次发放;综合得分相同,按绩点从高到低排序。
四、 评定等级与比例
1、2017—2018 学年的奖学金评定等级、原则比例及奖励标准如下:
等级 | 占学生总数百分比 | 奖金额(元) |
一等奖 | 3% | 3000 |
二等奖 | 12% | 1500 |
三等奖 | 25% | 1000 |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及信息安全专业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班奖学金名额不单列,由各自专业统一进行评定。
3、软件工程专业卓越工程能力班奖学金名额不单列,由本专业统一进行评定。
4、2017 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及信息安全专业(原 2017 级技术科学大类)按照现专业分别评定,并考虑绩点分布情况分配名额。
五、 评定程序
1、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公布本办法。
2、各班级成立本次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本办法制定院系班级实施细则;各班级评定小组名单及实施细则应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3、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在 URP 系统上进行奖学金申请。
4、各班级根据本班级实施细则及学校的评定工作日程安排完成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校外冠名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定结果应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院对经公示的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 URP 系统上报。
6、各班级按照要求提交各类奖学金申请表,并及时报送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结。
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2018 年 6 月 12 日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名单
组长:厉家鼎
成员:付 雁 周旭晨 马志凯 李俊毅 解戎 水泽农 李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