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研究生认真完成学业要求,依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暂行)》和《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特制定《2015-2016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定范围
本次参评学年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包括:2014 级、2015 级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条件
(一)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为人正派,遵守公德;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故未注册的;
2、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4、违反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被书面通报批评的;
5、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
三、发放标准
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的学年学业奖学金基本标准为:博士研究生 7500 元,硕士研究生 6000 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规定额度的 70% 发放:
1、本学年学习成绩有 F 者;
2、未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培养任务者;
3、违反学生生活园区宿舍管理规定,接到违纪整改反馈档案者。
四、评定程序
1、学院成立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组长:厉家鼎
成员:汪 卫 赵一鸣 张 亮 危 辉
章忠志 金 城 彭 鑫 吴 杰
2、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采用学院直接网上提名并评审的方式进行,无需研究生进行单独申请,由学院根据上文所列条件,公布获奖名单。
3、学年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至 2016 年 6 月 12 日,公示期间全体师生对名单有任何问题具体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对本细则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李斅葳老师联系,联系方式:lixiaowei@fudan.edu.cn。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