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复旦大学行政印章管理规定》,学院行政章主要用于一般工作联系;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署合同或协议。
- 申请人将用章申请文件交学院前台。
- 学院前台将文件分发给分管秘书,由分管秘书交学院分管领导签字或盖签名章或由前台直接交学院分管领导签章。如申请文件上不宜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则将原文件复印,分管领导于复印件上签章。
- 前台到院务办公室加盖学院行政章。
- 院务办公室将文件信息留档。
- 前台通知申请人领取盖章文件。
- 如申请人知晓用章申请文件分属于其它业务流程的, 可直接按相关业务流程办理。
- 如需紧急用章的,申请人可直接找分管领导签字 (学院各领导分工可参见 http://www.cs.fudan.edu.cn/?page_id=339), 后往院务办公室加盖学院行政章。
- 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唐恩美 电话:513555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