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培训项目申报流程

作者:发布时间:2014-12-04浏览量:3

首次申报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

  • 必须是与本学院相关的培训内容方可立项, 明确《招生简章》的内容,在招生简章中须注明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后,报非学历教育办班管理办公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才可对外发布;
  • 各培训项目负责人应加强招生(委托项目除外)管理,遵循继续教育学院的规章制度。各办班单位及其合作方所发布的招生广告、宣传材料、网站上的对外宣传的内容必须与招生简章相一致;
  • 下同非首次申报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流程

 

非首次申报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

  • 开班前一个月提交《复旦大学教育培训合同》的电子文档至学院培训秘书,同时提交《非学历教育项目报审表》,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 学院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培训秘书将合同通过 OA 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和学校法务办公室审核;
  • 学校部门给出审核意见后,培训秘书通知培训项目负责人合同的审核结果;
  • 合同获学校批准通过后,由分管领导在《教育培训合同》(此文件须与上传文档完全一致)及《非学历教育项目报审表》上签字,盖学院章,一式 5 份;
  • 开班前一周将拟参加培训项目学员信息(含姓名、工作单位、现任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报送学院培训秘书及非学历教育办班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批准后才能开班。